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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1、入学教育

各教学站点于新生开学的第一天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入学教育的内容:向学生介绍学校及函授教育的概况、专业方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习方法等。同时组织学生学习函授生手册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纪律、学习态度及学风教育。

2、教学计划制定及教学任务下达

校(院)每学期初按照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各年级教学计划,形成教学任务,下达给学校各学院和各校外教学点。各学院和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教学计划、教学任务编写出详细的教学进度表,并组织实施。分别于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10日前把面授计划、课表、任课教师等信息上传至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3、面授

学校驻地学生的面授,由学院统一安排面授时间,各学院组织教师集中面授,学院专人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之一。
 
各校外教学点学生的面授,由各教学点根据学生实际,采取分散面授或集中面授等不同形式组织实施,学院根据各教学点提交的各班级面授安排信息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形式以抽查为主,检查结果作为校外教学点年检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4、网络学习

学生的网络学习是通过学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进行。学院相关科室将学生上网学习的登录方式通知给各校外教学点,各校外教学点组织和通知学生及时登录“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自主学习。学生上网学习的时间、网考成绩、作业完成情况、提问及答疑情况、论坛发帖情况等作为学生学习某门课程的一部分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5、课程考核

(1)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面授结束后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为1~2天。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及组织安排,学校一般在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另行通知,各校外教学点按照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巡视检查。
期末考试结束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各学院教师及时在阅卷系统中阅卷,考试成绩于新学期开学后1周内,由继续教育学院在线发布。
(2)考查课程
考查课程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线上考试,各校外教学点,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线上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考试课程期末考试之后,考试成绩于新学期开学后1周内,由继续教育学院在线发布。
(3)补考
对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各校外教学点要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及时组织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的考查课程期末考试之后。对于补考后还不及格的学生,于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再安排一次补考。对于毕业前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于毕业后的两年内,每年下半年各安排一次毕业后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