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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1、入学教育

各教学站点于新生开学的第一天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入学教育的内容:向学生介绍学校及函授教育的概况、专业方向、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习方法等。同时组织学生学习函授生手册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纪律、学习态度及学风教育。

2、教学计划制定及教学任务下达

校本部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由函授部于每学期初制定,并于期中下达给学校各学院,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及任务编写出详细的教学进度表,并组织实施。分别于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10日前把面授计划、课表、任课教师等信息上传至“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各函授站根据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制定每学期各专业、年级面授课程教学进度表,并组织实施。分别于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10日前把面授计划、课表、任课教师等信息上传至“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

3、面授

校本部学生的面授,由函授部安排统一面授时间,各学院组织教师集中面授,函授部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学院成教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之一。

各函授站学生的面授,由各函授站根据学生实际,采取分散面授或集中面授等不同形式组织实施,函授部根据各函授站提交的各班级面授安排信息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形式以抽查为主,检查结果作为函授站年检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

4、网络学习

学生的网络学习是通过学校的“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进行。学校函授部将学生上网学习的登录方式通知给各函授站点,各函授站点组织和通知学生及时登录“远程教学与管理平台”进行网上自主学习。学生上网学习的时间、网考成绩、作业完成情况、提问及答疑情况、论坛发帖情况等作为学生学习某门课程的一部分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5、课程考核

(1)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期末面授结束后进行,考试时间一般为1~2天。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阅卷。具体考试时间及组织安排,学校一般在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10日前另行通知,各教学站点按照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巡视检查。

各学院及函授站在考试结束后,组织教师及时阅卷,考试成绩单于新学期开学后1月内交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2)考查课程

考查课程的考核,若学校组织了网上考试的课程,教学站点组织学生参加网考;学校没有组织网上考试的课程,由各教学站点自行组织实施,可以是开卷考试或论文等形式。最终成绩还要结合网上学习时间、作业完成情况、网上提问答疑、网上论坛发帖数量等情况综合评定,具体计算方法另行文通知。

各教学站点应将函授生的各科考核成绩及时准确的记入学生的成绩登记卡和学生记分册,并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上学期每个学生的各科成绩报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

(3)补考

对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要协助继续教育学院及时组织补考。补考一般安排在开学前的假期中或开学一周内进行。对于补考后还不及格的学生,在尚未达到退学或留级门数者,于毕业前,要尽早安排再补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