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教学是函授、夜大学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是确保教学质量的关键。通过集中面授使学生对课程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有较全面、系统的了解,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函授、夜大学生必须按时参加集中面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事先以书面、电报、电话等形式向班主任(或函授站)请假。因公不能按时参加面授,必须有单位证明。
二、对无故不参加面授者,时间累计超过本学期所学面授课程面授时数四分之一者或者请假超过面授总学时1/3者,不得参加该次的面授考试。
三、各班班主任每天必须点名至少5次,并让学员如实在考勤表上签名,对缺课学生在名单后空格中画“O”,课后由班主任核实原因。
四、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作出事、病假及旷课统计记录,并根据公式计算出考勤分数。对无故缺课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
每次面授结束,班主任向未参加面授学生所在单位寄发面授缺勤联系单(通知单),以便单位随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五、各函授站于每学期第二次面授结束后,将函授生面授出勤统计表报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