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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泰山医学院成人教育教材使用及管理规定

2016-05-17 14:54:47作者:管理员来源:网院新闻中心

做好教材的供应和管理,是保证教学需要、加强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教材建设,保障教材供应,提高教育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取得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者,学生必须使用我院统一规定的教材。

二、校本部教材由教材科按年级、专业、人数统一发放。各函授站点教材,由各函授站点按我院指定的版本和供应点征订。保证正版教材的使用。

三、我院将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定期发布统一使用的教材版本。

四、各函授站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和管理。

五、教材的征订办法

(一)教材的预订,每学期一次。预订的数量一般为一届学生数,每学期开学前填写《泰山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用书预订单》,由各函授站点负责人签字后报我院函授部汇总,保证学生开课前拿到教材。

(二)各函授站点不得随意订购其它教材,严禁使用盗版教材,如发现学生持有盗版教材,我院要追究相关函授站点的责任。

(三)各函授站点教材一经购入,必须按期使用,收到教材后及时清点,并按计划发放。

(四)对已发放的教学用书,如发现印刷不清、缺页、错页等情况,校本部学员退交教材科,由教材科负责退换。各函授站点学员应将其退交函授站点,由函授站点负责退换。

六、每年新生入学时,各函授站点应适当预收学生的书费,在领取教材后及时与教材发行点结清费用。预收学生的书费,学生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七、本规定从制订之日起实行,凡以前规定与本规定抵触时,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