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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制定函授教学实施计划的原则意见

2016-05-17 14:41:26作者:管理员来源:网院新闻中心

为加强对我校函授教育的管理,使我校函授教育进一步规范化,现对我校函授教育制定教学计划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教学计划的构成

函授教育的教学计划是函授教学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函授教学计划的制定,既要保证高等函授教育的规格要求,又要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注意教学计划的完整性和整体优化。具体内容要求包括:

(一)学制。

(二)专业培养目标。

(三)专业培养规格要求。

(四)课程设置。教学环节的学时及时间分配,即教学计划进程表。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成人高等教育主要是对需要接受高等文化、科学基础知识、专门知识和技术技能教育,培养和造就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毕业后能较快地适应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则,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精神,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

各专业均应适合上述原则,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以及函授教育的特点提出各自的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充分体现各自的特色。培养目标应着重写明真专业的业务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应获得能力三个方面。

三、基本原则

为统一要求,保证质量,各专业制定计划均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时要求上提出如下具体原则安排:

(一)课程设置: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教育部下发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兄弟院校相同专业的教学计划及学校普通生教学计划等。

(二)开课门数均在18门以上。

(三)根据有关要求,各专业均应开设必要的马列主义理论、英语、计算机和应用文写作课。

(四)为使各专业有相同的培养规格且计划便于实施,个相近专业开设的基础课、公共课的门数、学时、即开课学期应基本统一。

(五)计划总学时(指日校学时)文科:14001600学时,理科:18002000学时,面授总学时均为该专业教学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即:文科500学时左右,理科600学时左右。

(六)计划中合计学时栏为日校学时化算为函授时数。

(七)除第一学期包括入学教育安排三周的面授时间外,其余每学期一般安排2.5周面授,每天按6学时,每周按7天计,每学期面授总学时应为:6×7×2.5102学时,故一般取90学时左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