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持续扩大优质数字资源供给,促进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开放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鲁教民函[2026]10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别
本次申报设两个类别,各学院可结合办学实际统筹申报。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以受众面广、使用量大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为主,兼顾其他专业延伸和职业能力拓展课程。鼓励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及交叉学科重点领域的新课程,优先支持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相关课程。申报课程须符合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要求。
(二)非学历教育课程。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能力提升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主,兼顾其他提升受教育者专业素质、文化水平的各类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课程。鼓励申报贴近企业、行业继续教育需求,紧跟产业技术革新,体现"小微精"特色的非学历教育课程。
二、申报名额
全校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门。各学院申报课程数量不限,上报汇总表时请做好排序,学校将择优推荐。学校鼓励各学院强化非学历教育课程建设,适当提高非学历教育课程申报比例。
三、课程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劳动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等要求,促进学习者德技并修。
(二)突出继续教育特点。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变革新需求,体现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遵循继续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支持项目式、模块化与数字化等多种学习方式,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任务和实践案例组织教学。
(三)内容前沿、科学严谨。课程体系完整,教学设计科学,教学目标与对象明确。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应体现学科特色,反映前沿成果,融入实际应用与职业案例。非学历教育课程应紧密对接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反映新方法、新技术、新规范,强调实用性和时效性。
(四)建设形式多样,视频质量高。课程需符合《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附件1),合理运用人工智能与现代媒体技术。各知识点(技能点)应配有相应视频、动画、虚拟仿真、课件等教学资源,以及测验、作业和考试等教学活动。
(五)课程水平先进,应用效果良好。申报的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原则上须经两个学期或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及国家急需领域课程可适当放宽),且目前仍在使用、效果良好。
(六)课程社会形象良好,无不良记录。须确保无意识形态问题,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著作权规定,课程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及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七)其他要求。课程须为近三年建设且本单位原创或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数字化课程,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持续共享与更新。五年内已入选我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和社区教育优秀课程资源的不得重复申报。以往申报未通过但经实质性改进并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实践的课程可再次申报。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管理员信息上报。学校已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本次遴选的组织协调与网上资源审核确认工作。
(二)学院组织申报(即日起至10月11日)。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课程申报,由课程申报人登录山东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共享系统(https://sdjxjy.sdou.edu.cn/sourceHome),参照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课程设计与申报,在线提交《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
(三)学校审核与政治把关(10月12日至10月23日)。 学校将按照课程建设技术要求和遴选标准,在限额内对申报课程进行择优推荐。同时严格开展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管理员统一上传相关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四)省级认定及使用。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课程进行综合评议,认定结果公示后行文公布。入选课程将通过"山东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全省开放共享。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遴选,确保推荐课程质量。
(二)申报人应仔细阅读申报要求,提前准备好课程资源及相关材料,确保按时完成系统申报。
(三)各学院须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初审,重点审核课程内容的政治性、科学性和原创性,杜绝意识形态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
附件(详见山东省教育厅原通知文件):
1.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2.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标准
3.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管理员信息
4.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表
5.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政治审查意见
6.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赵莹,联系电话:13668688276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