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规划、工作计划
为提高行业技能人才素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 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 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50 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职能和优势,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新时期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应以“社会效益为首、不以人才评价为盈利目的”。坚持“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落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根据省、市人社厅和人社部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文件要求加快、加大推动 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转向社会化认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评价机制,完善职业技能人才等级评价认定体系,构建“标准化、专业化。实体化”评价组织。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制定了职业技能人才3年实施规划,根据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人才发展需求,及时掌握行业特点,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技能认定工作,开展评价的职业 (工种) 为健康管理师、眼镜验光员、保育师,每次评价人数控制在1000人以内,根据需求提前制定计划上报主管机构。
( 二 ) 评价职业工种及等级
健康管理师:高级
眼镜验光员:初级、中级、高级
保育师:初级、中级、高级
(三)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以笔试、机考为止,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收费标准
五级/初级工:240元/人;四级/中级工:300元/人;三级/高级工:360元/人。
(五)申报条件
【健康管理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并取得结业证书。
【眼镜验光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保育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照片;
2、近期(6个月内)免冠小二寸白底照片2张,同版本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大小20-50KB、以身份证+姓名命名,放在U盘里) ;
3、申报五级、四级、三级需提交附件1《职业技能评定人员中报表》一张;
4、大专以上学历在校生报名须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人员须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以“从事相关职业符合规定年限”条件报考的考生需填写附件《工作年限承诺书》。
6、以“参加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七)其他事项
1.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认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2.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