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教民函【2020】6号文《关于做好驻鲁高校函授站、学习中心检查和调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我院结合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将全院教工分为3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分别对省内备案的函授站和教学点进行全面检查。
11月4日-11月12日,历时8天,我院3组人员陆续出发,按照前期修订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函授站(教学点)评估指标体系》从办学条件、教育与教学管理、教育质量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全面评估检查9个地市26家备案函授站和教学点。重点评估了招生、教学、考试和收费等关键环节。同时要求校外函授站(教学点)规范招生行为,把好招生宣传关,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认真做好日常教学和考试管理、做好有关教学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学费等。
本次检查对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函授的教育秩序,切实保障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及服务水平,加快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